1.26.2009

菸害防治法

實行也有一些時間了...
我只是有時候在想
那那些店內以水菸為噱頭的店該怎麼辦?

像標榜可以抽菸的咖啡店怎麼辦?
又不能弄一個露天咖啡站
因為三個人以上的公共場所不能抽

唉...一想到就好焦慮,來去抽一根

新年快樂

3 comments:

  1. 「旅館、商場、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禁止吸菸。但於該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、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、雪茄館、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、視聽歌唱場所,則不在此限。」

    新年快樂 新電腦快來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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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不要焦慮,不要抽就好了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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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幸好我不抽煙...好險好險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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